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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主外出返店发现玉石不见了 警方介入调查

新浪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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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店主外出一周返回店铺吓一跳:

价值22万余元玉石不见了

店主称承租者借机“盗走”;承租者说店主以2万元“转让”警方已介入调查

8月10日,外出一周回家的杨女士在经过自己的店铺时发现,前合租者放在她店内价值22万余元的石器玉件被搬空,木架上只剩下几样摆件。此时大门紧锁,现合租者已不知去向,她立即向海口市美兰区海府派出所报案。15日,杨女士向南国都市报记者反映了她的遭遇。记者联系了现合租者王先生时,对方声称自己并非是盗走了店铺内的石器玉件,而是此前杨女士以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他才搬走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南国都市报记者蒙健文/图

店主:合租者搬走店内财物

15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五指山路康业花园的杨女士店内。此时店内玻璃柜内,只留下装有玉器的首饰盒,而四周的木制搁架上,则留有几样石器。

“店里本来放着许多石器玉件,现在被搬走了大部分,而搬走这些东西的是现在的租户。”杨女士介绍,店铺是她向一位亲戚承租的,租期为20年,经营酒类产品,后来因生意不好,她将店铺一部分面积租给从事石器玉件生意的单先生与陈先生,后来因生意周转问题,两位老板没有再续租,并且欠了4.5万元的房租。

“单先生把45万多元的石器玉件放在我这里保管,等他把房租交清后,我便将这些东西交还给他。”杨女士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她将店内的一部分面积以6000元/月的价格租给了王先生,随后便与单先生清点,准备将店内的石器玉件打包保存。

杨女士提到,租户王先生自称从事珠宝玉器生意,还要求她将先前租户留下的一些石器玉件放在店里充当摆设。谁曾想8月10日当天,外出一周返家的杨女士经过店铺时发现,店铺内所摆放的大部分石器玉件都不翼而飞,她随后向派出所报案。经过清点,店内不见的一座玉观音、两扇屏风、十余个平安扣等价值22万余元。

针对此事,单先生和陈先生也赶到现场,并向记者提供石器玉件的发票以及当时留在杨女士店内的清单。“当时我们算是与杨女士合作的,有部分玉器就放在其店内。”陈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我们同意让杨女士将石器玉件卖了,所得的钱从中扣掉房租,剩余的则结给我们。”得知店内的东西被现在的租户搬走后,他们便立即赶到现场陪同杨女士前往派出所报案。

陈先生告诉记者,报案当天,他们向派出所提供了石器玉件的原始票据,而经他们清点,被拿走的平安扣、白玉观音、翡翠等石器玉件的价格约为22万元。

合租人:店主口头承诺卖物品

针对此事,记者电话联系了王先生。据他介绍,当初他租铺面时,得知前一位租户欠了杨女士的房租,于是杨女士便扣下了别人的石器玉材。随后杨女士得知他也是经营珠宝玉器的,于是称“可以不用装修,也不用再进石器玉材,直接以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他”。

王先生称,他的房租还没到期,搬走前他也给杨女士提前打了电话。“这2万元内包含了这些石器玉材吗?”当记者提出这个问题时,王先生说合同上只写明了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家电,但杨女士口头上承诺了,所以石器玉材是他的。

王先生称,由于杨女士已说好全部东西以2万元卖给他,石器玉材也在其中,所以事后他将这些石器玉材都卖了。

派出所:已追回部分石器玉材

处理这起纠纷的符警官介绍,杨女士以2万元将店铺转租给王先生,转租时对店铺内的冰箱、空调等物品都进行了注明。但是店里面的石器玉材并没有在合同上有所体现,只是口头协议说石器玉材不得销售。符警官告诉记者,由于无法提供这些石器玉材的相关票据,其来源就很难界定东西是谁的,因此派出所难以立案。随后陈先生向派出所提供石器玉材的原始单据后,派出所受理了此事。

据海府派出所副所长邓常伟介绍,经初步调查,杨女士将店面租给王先生后,在合同约定中还有一笔2万元的费用,这笔费用是转让费还是装修费,双方各执一词。目前还需要作进一步调查。

至截稿时,记者了解到,目前派出所已将王先生卖掉的石器玉材追回并作暂扣,待全部追回调查清楚后再作处理。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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