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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沉银遗址出土文物 考古现场安保工作引关注

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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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闻

2017年3月,春回大地,万物苏醒,一个百年之谜也被解开。20日,四川省新闻办对外宣布:彭山江口沉银水下考古历时两个多月后取得重大进展,出水文物超过1万件,实证确认了“张献忠江口沉银”传说。出土文物包括西王赏功金币、银币、大顺通宝铜币、金册、银册、银锭以及戒指、耳环、发簪等各类金银首饰和铁刀、铁剑、铁矛、铁箭镞等兵器。此次出水的万余件文物对研究明代的政治史、经济史和军事史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三星堆文物考古、海昏侯墓的考古挖掘到张献忠沉银遗址发掘,一段段百年乃至千年前的历史文化被揭开,一个个宝藏重见天日,吸引了世人的目光,也引起了一些不法分子的贪婪觊觎。为了守护着这些“国家宝藏”,公安民警尽忠职守,付出了诸多努力:他们火眼金睛,识别每个可疑人员,排除每一寸安全隐患,让考古工作无后顾之忧;他们千里追踪,将盗墓贩卖文物的犯罪分子捉拿归案,让每件国宝完璧归赵。

考古现场安保:瞒着家人执行任务守护宝藏

随着张献忠沉银遗址考古挖掘的进行,现场的安保工作了引发了社会关注。据此前媒体报道,现场的安保非常严格,当地警方在考古现场24小时值守,保护挖掘现场的安全:张献忠沉银遗址考古队在江口大码头至江口崖墓博物馆区间的河道内进行考古发掘。在可目测范围内,岷江河道内,3条总长约1.5公里的围堰内可以看到裸露的河床——这就是张献忠沉银的中心遗址。距离围堰还有几百米远,临江的路边被护栏遮挡住,摄像头也多了起来,从道路通往围堰的两条路口均有警方人员把守,如果没有佩戴相关部门制作的证件,任何人员一律不准入内。所有作业,都在围堰上的监控系统下进行。

从围堰施工队进场第一天开始,彭山公安、文物等部门的人也一并进场,和围堰上的监控一起,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即使调整放在围堰区域内抽水泵的位置,也必须给文物、公安部门报告后,并有文物、公安部门人员同时在场才能下围堰作业。作业结束,工人上到围堰后,还要接受金属探测仪等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离开。

在挖掘现场,张贴着由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分局、彭山区文广新局联合印发的《通告》警示:在进行围堰施工和考古发掘过程中,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河道内盗取沙石,不得对工程进行阻挠。发掘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发掘现场,不得蓄意破坏相关考古设施。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使用航拍器对考古现场进行拍摄。如有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2015年度十大考古新发现海昏侯汉墓考古安保工作也及其严密。位于江西南昌市的海昏侯墓从发现、考古发掘到公布于世,用了5年时间。从最初的在发掘现场设置警务室,专司现场安保职责到在多部门支持和协助下,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联合文物发掘和文物主管部门,对考古发掘工地的安保工作制定了严密的工作方案,确保安全防范措施到位。

2012年8月,南昌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开始在发掘现场设置警务室,专司现场安保职责。从两个民警开始,经过5年的发展,海昏侯墓的安保工作由“区域性保卫”向“常态性保护”转变、由“一般性守卫”向“综合性防卫”提升。民警们瞒着家人执行任务成现代“守墓人”,和考古人员一起守护着每一件文物。

古墓的整体安保要求“守住两个点、管住一个区、保住一条线、稳住一个面”,即做好考古现场和工作用房两个点上安保,管控好紫金城遗址和墓葬区等7平方公里控制区域,保障好考古现场和工作用房之间的运输线,做好控制区及周边社会面上的稳定工作。既确保考古发掘现场安全,又保障了文物存储安全。最初由于人员比较少,安保民警都要死盯着监控画面。发掘现场建立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了进出工作人员、务工人员、参观人员的甄别、登记、教育、管理工作,安保人员每天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可以多睡会是他们最大的希望。

由于文物暴露在空气中可能引起一些问题,发掘出来后要快速转移,接到考古人员的电话,无论是在吃饭还是在做其他事情,警务室的人就要联合特警队员快速转移。

2016年1月13日,南昌市公安局还抽调了特警支队精干警力组成海昏侯墓值守分队,进驻工作站。特警队员入驻时正是低温雨雪天气,海昏侯墓地处鄱阳湖畔的郊野,气温比城区要低5摄氏度左右,而深夜又是对执勤要求最严格的时候,队员须24小时确保任务、枪支和自身安全,非常辛苦。

严打文物犯罪:为国家追回每一件宝藏

三百多年年前,张献忠与明将杨展激战于彭山江口,张献忠大败后,留下“千船沉银”的宝藏传说。2005年起,传说不断被证实,江口陆续发现银锭、金币、金印。2016年10月,在公安部直接组织指挥下,四川省公安机关经过近两年的缜密侦查,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张献忠江口沉银遗址文物盗卖大案,打掉盗掘文物犯罪团伙10个,破获盗掘古文化遗址、倒卖文物案件3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名,追回各类文物千余件,其中一级文物8件、二级文物38件,三级文物54件,涉案文物交易金额达3亿元。(据本网报道)

在案件侦破后,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积极创新打法,转变侦查方式,始终保持对文物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全力遏制文物犯罪活动的多发势头。同时,会同文物管理部门不断完善打击和防范文物犯罪联合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打防管控多管齐下,提高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切实保护国家文物安全。

近年来,各地警方屡破文物盗窃贩卖大案要案,警方的有力行动,狠狠打击了文物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力地保护了国家文物安全:

2016年8月25日至12月底,河北省公安厅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涉文物犯罪案件3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6名,成功追回被盗石虎、佛像、石碑等一批涉案文物。

2016年10月,山西省晋中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系列文物盗窃案件,抓获孙某某等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洛阳铲、喷灯等部分作案工具,缴获壁画、青铜器、瓷器等一大批被盗文物。

2017年3月1日起至12月底,陕西省开展代号为“神鹰”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省公安厅、省文物局将派出工作组,深入重点地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有影响的重大文物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据了解,去年陕西省共破获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38名,追缴各类文物1580件(套),其中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13件,三级文物102件。

……

延伸:文物保护需成立专职执法队伍?人大代表呼吁设立文物警察

2016年,国家文物局就唐山市清东陵两次被盗事件,两次约谈唐山市人民政府,督促河北省唐山市加强文物保护整改工作。

清东陵被盗案反应了一些地方文物保护观念的淡薄,文物保护措施实施的不力。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在广州日报发表评论,建议组建统一的文物保护执法队伍,对全国文物进行统一普查,对国家重点文物进行专项保护。“通俗地说,就是要在全国建立专门的“文物保护警察”,针对国家重点文物实行专项保护。“文物保护警察”必须具有一定的文物保护知识。必须建立垂直管理系统,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压力下,放弃对文物的有效保护。”另据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青州市博物馆副馆长王瑞霞也曾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设立文物警察等建议。

据了解,有些地方也开始试水“文物警察”的管理保护模式,设立专管文物的公安机关,比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公安局龟兹分局,主要以拜城县克孜尔石窟为主,跨越拜城、库车、新和、温宿4个县的石窟群而设立的分局。在这个范围内,有20处国家级文物遗址,其中3处为世界级文化遗产,100余处自治区级文物遗址、400余处县级文物遗址。2010年1月,阿克苏地区公安局抽调民警进驻龟兹分局正式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保护阿克苏地区范围内的文物遗址。

(新闻资料部分来自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中国江西网、广州日报、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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